绍兴县国土资源管理事务所工作职责
1、具体承担全县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编制; 2、执行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3、具体执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 4、参与指导镇(街道)的土地里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编制; 5、具体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含指标调剂); 6、实施耕地特殊保护、耕地保护、耕地开垦、土地整理、未利用土地开发等有关政策性规定; 7、具体实施土地整理土地复垦的实施管理; 8、承担土地开发和各用地单位委托造田(地)工作; 9、承担农地用途管制工作; 10、承担农用地转用和耕地补充方案的编制与审核工作; 11、参与全县县域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的审核工作; 12、承担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工作; 13、承担采矿权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工作; 14、承担涉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占用基本农田方案的听证事务; 15、具体实施全县土地整理指标、复垦指标回购统筹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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