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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0年绍兴县保发展保红线工程行动方案》的通知

点击量:677   发布时间:2010-07-05 16:52:43      发布部门:办公室

 

 

 

 

 

 

 

 

绍县土资2010124

                                                                                                                                                         

关于印发《2010年绍兴县保发展保红线工程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国土所、局机关各科室(单位):

根据国土部《关于印发〈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0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46号)和省厅《关于印发〈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0年浙江行动方案〉的通知》(浙土资发〔201011号)、市局《关于印发〈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0年绍兴行动方案〉的通知》(绍市土资发〔201072号)等要求,结合绍兴县实际,县局制订了《2010年绍兴县保发展保红线工程行动方案》。现将《2010年绍兴县保发展保红线工程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年六月二十日

主题词:“双保”工程  行动方案  通知

抄送:省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县委办、县府办、

马芳妹副县长

绍兴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10年6月20印发

拟稿:楼吉伟                       校对:沈琳


2010年绍兴县保发展保红线工程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2010 年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有效统筹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加强土地调控、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新机制建设和完善,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和目标

以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变、保红线为主要任务,坚持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积极主动服务和严格规范管理相结合,化解用地矛盾,有效保障建设用地需求,促进经济平稳发展;落实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转变土地利用方式,调整土地利用结构,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稳步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保障土地调节政策到位;实现有效监管,维护土地管理法治秩序的稳定,坚守耕地“红线”。

三、工作安排

根据《“双保工程”2010 年浙江行动方案》的要求,共安排8项重点任务,分专项行动和基础支撑工作分别实施。        (一)专项行动。

1.土地调节保障专项工作。

1)加快推进县、镇(街)两级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严格落实省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等规划控制指标。做好与“十二五”规划、产业规划、总体规划的衔接。2010年底前全面完成县、镇(街)两级规划修编和审批工作。

2)继续实施服务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保障专项行动。从“规划、计划、占补、审批、服务、矿产资源”六大保障措施入手,“主动服务、提前介入、加强协调、加快审批”,着力保障杭长高铁、萧甬铁路柯桥城区段改造项目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产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供应。

3)开展服务新农村建设专项行动。上门听取新农村建设服务需求,建设用地指标安排向农村倾斜,确保全县2010年可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总量的10%以上用于新农村建设。按照《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切实做好设施农用地管理服务的通知》要求,主动做好设施农用地项目的审批、管理和服务工作。积极做好农民公寓建房用地审批服务,对已依法申请、符合登记发证条件的,实行送证上门。

4)实施差别化的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合理安排2010 年土地利用计划。探索实施工业用地出让分产业区别年期制的改革,加快“二高一低”型工业企业淘汰和转型升级。

5)加强建设用地审批和利用情况监管,根据省厅、市局的要求,于6月底前集中开展一次对2009 年审批建设用地的批后核查,防止土地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和闲置等。

2.安居用地保障专项工作。

1)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全过程监管,严格执行房地产用地招拍挂出让程序,科学确定房地产用地出让底价。加强出让合同管理,在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中要严格规范相关住房套数和套型面积约定,明确违约处罚条款,并严格执行项目开工竣工验收制度。

2)严格落实保障性住房用地。科学编制住房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合理确定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和结构。确保保障性住房、拆迁改造、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 。对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在土地供应上做到“应保尽保”。按时将本年度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汇总报省厅。

3)开展房地产用地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快土地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的清理,依法清理查处房地产开发中各种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督促房地产企业依法依规合理用地。

3.节地示范专项工作。

1)组织开展“八个一批”专项行动。按照省厅《“365” 节约集约用地“八个一批”专项活动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开展消化利用一批转而未供土地、清理处置一批闲置土地等“八个一批”专项活动,积极构建促进我县经济转型升级和平稳较快健康发展的要素平台,努力实现土地利用方式的创新和土地利用效率的提高。

2)建立健全土地供应调控机制。坚持“保、调、控” 相结合,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做好计划指标分配与节约集约用地挂钩工作,提高转型升级企业用地占比。探索区域差别化供应政策,制订产业转型升级项目供地目录,引导产业项目用地投向。

3)开展全省节约集约用地示范县和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试点创建活动。深化“亩产论英雄”理念,以工业建设节地、城镇建设节地、新农村建设节地为重点,培育好7大示范点。

4.耕地建设性保护专项工作。

1)继续推进百万造地保障工程。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以低丘缓坡造地为重点,切实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2010 年确保完成新增耕地 3000亩。进一步加强补充耕地项目立项、实施、验收、备案管理,完善新增耕地后期管护制度,提升项目管理水平,提升新增耕地质量。

2)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设。2010年启动5个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其中1个为省级示范项目。以土地复垦开发项目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抓手,优化农村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盘活村镇存量建设用地。

3)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工程。2010 年完成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通过示范区建设,提升基本农田质量和保护水平。配合农业部门开展千万亩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

4)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工作。结合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严格落实省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010 年完成基本农田调整工作,做到图、表、册与地块一致,实行永久保护。

5)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组织与镇(街)、开发区开展构建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活动,探索建立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

5.监测预警和问责专项工作。

1)认真开展2009 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曝光重大典型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做到查事与查人相结合。

2)切实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并有效制止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和省厅《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管理规定》,确保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理。

3)针对违法用地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坚决惩治非法占地、破坏耕保、侵占基本农田、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违规违法行为,遏制“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项目用地。

4)积极配合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开展例行督察、专项督察、审核督察以及巡视工作。

5)组织开展“执法模范县”、“执法模范乡镇”、“执法示范村”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依法用地和执法监察工作氛围。

(二)基础支撑工作。

1.调整完善土地管理政策。

1)继续做好统计监测、国土资源形势分析工作。加强对国土资源形势的分析和监测,进一步提高形势分析和统计监测水平,形成定期形势分析报告并按时上报。

2)健全土地价格调节机制,组织开展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制订产业转型升级项目供地目录,引导产业项目用地投向,推动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

3)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着力搭建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新平台,根据省国土厅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订配套政策。进一步规范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

4)全面实施《浙江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实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全覆盖。严格执行新的征地补偿标准,扎实推进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协调制度的落实,深化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2.构建“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

1)深化土地调查成果及地籍信息资料的应用,全面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建设,加快推进“一张图”有关数据库建设。

2)做好2010 年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建立土地利用数据定期更新机制。

3)全面梳理已有数据和应用系统,探索建立基于“一张图”基础上的土地综合监管平台,实现对土地的动态监管。

4)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定期公布建设用地供地计划、供应和开发情况、土地价格等信息,做好土地市场变化态势分析。

3.切实加强地质资料服务保障。

1)积极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积累和总结经验。

2)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资料汇交管理的通知》,积极为重大工程、民生项目等提供地质资料信息支持和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双保工程”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由局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双保工程”年度行动的各项工作。

(二)加强统筹安排。要结合部、省、市双保工程行动的要求,根据我县实际,有序开展。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提出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对策措施,确保双保工程的顺利推进。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切实加强对“双保工程”的宣传报道,为“双保工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结合“6·25” 全国土地日等重大活动的宣传工作,紧扣今年行动的主题进行宣传报道。加强信息和经验交流,对“双保工程”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上报。

(四)构建长效机制。在实施“双保工程”过程中,要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破解矛盾的办法和措施,总结经验,形成制度性成果。及时掌握土地利用和管理中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和土地违规违法的新动向,研究加强监管的措施,修订完善已经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推进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国土资源管理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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