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县土资〔2010〕129号
关于成立绍兴县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街)国土所,局机关各科室(单位):
绍兴县已被国土资源部确定为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试点,为全面落实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县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绍兴县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公布如下:
组 长:阮 胜
副组长:陈立根
成 员:周建平 高伟根 徐凤潮 徐利仙 施宝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立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施宝福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由下列同志组成:
叶海荣 胡 江 何龙刚 金锦鼠 冯志军 楼启明 洪晓鸿 孙伟娟 楼吉伟
绍兴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年七月七日
主题词:节约集约 创建 领导小组 办公室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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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 送:省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县委办、县府办、孙云耀县长、马芳妹副县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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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10年7月7日印发 |
拟稿:楼吉伟 校对:沈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