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职务犯罪,服务经济发展
2008年11月6日,安昌国土所召开所务会议,所长传达了局关于预防职务犯罪的会议精神,并且就我所实际情况提出了以服务群众为根本,依法办事为宗旨,服务群众与依法办事相结合的办事要求。
一、以服务群众为根本
主动服务、热情服务、优质服务,对上负责、对下尽职。我们要在县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维护稳定”的工作主题,以“踏实、肯干、务实、创新”为目标,为维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安昌经济发展认真做好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第一,保障用地。安昌镇建设事业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在我们工作中,要积极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好服务工作。
第二,维护稳定。积极做好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安昌镇是一个经济强镇,用地大镇,我们要加大信访工作力度,及时回复来信来访。
第三,积极开展土地发放工作。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要求办理土地登记的,只要是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并且是合法的我们就要做好相关工作,及时予以办理,争取做到能快的快,能省的省。同时要认真做好整理工作,归档立卷等。
二、以依法办事为宗旨
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工作,抓政治学习,抓内部管理,抓各项制度落实,努力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提高全所人员土地管理和土地监察执法水平,认真听取群众意见,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第一,认真受理群众举报,严肃查处违法用地。发现违法用地及时向违法单位或个人发出《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联合城建监察队,必要时予以强制拆除。
第二,部门联手,加强违法用地监管力度。与镇城建部门、城建监察队对方联合,及时交流相关问题,加大监察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通过部门联手协作,预防与整治相结合。
第三,依法发证。虽然我们是以服务群众为根本,但是必须遵循一个宗旨,就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发证前一定要把实际情况调查清楚,实地勘察无误后才能予以办理。
三、服务群众与依法办事相结合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做好人民的公仆,我们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是服务,就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部门,做任何事决不能图回报,切实做到管住自己的腿,管好自己的事,管牢自己的嘴,决不跑到村、厂要求报答,不取不义之财,不吃不廉之食,时刻记得服务群众是我们份内之事;在法律不允许的时候坚决予以制止,不能讲人情,及时发现及早处理,积极贯彻以人为本及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
总之,我们是一个服务机构最根本的就是在做好服务工作,为安昌镇的经济发展、社会安定尽心尽责,同时我们也是一个法制机构,办任何事情都要依照法律,遵循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有关部署,进一步加强学习、改进作风,增加工作透明度,确保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新进展,新突破,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新的贡献。
安昌镇国土资源管理所
2008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