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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二○○八年度局级文明国土所和土地执法优胜所的决定

点击量:395   发布时间:2009-02-04 13:35:51      发布部门:

绍县土资党委﹝2009﹞2号

关于表彰二○○八年度局级文明国土所和

土地执法优胜所的
决定

各镇(街道)国土所,局机关各科室(单位):

  2008年,各基层国土所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创建局级文明国土所和土地执法优胜所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经研究决定,授予夏履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等2个所为局级文明国土所、安昌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等4个所为土地执法优胜所,具体名单如下:

  一、局级文明国土所(2个)

  夏履镇国土资源管理所      柯岩街道国土资源管理所

  二、土地执法优胜所(4个)

  安昌镇国土资源管理所      齐贤镇国土资源管理所

  王坛镇国土资源管理所      夏履镇国土资源管理所

  希望以上受表彰的先进所进一步发扬成绩、创新创业。系统各单位要向先进学习,在新的一年里,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机遇,奋力拼搏,争取在创建文明国土所和土地执法优胜所活动中取得更大的成绩。

                   中共绍兴县国土资源局委员会

                       2009年2月2日

    主题词:先进 表彰 决定

抄 送:市国土资源局、县委办、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马芳妹副县长

绍兴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09年2月2日印发

     拟稿:胡江                  校对:楼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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