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2008]第10号
2009年1月17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浙江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浙土字A [2008]-0309号批准征收集体土地7.7286公顷。现将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B-04住商地块(中泽安置小区)、R-02工业用地地块、福全镇工业用地(皮塑类)项目M2-2、绍兴县佳美达皮塑实业有限公司、K-07A地块、中国轻纺城纺机市场A地块、娄宫1号工业地块、娄宫2号工业地块、娄宫安置小区地块、堰西、丁巷公共建筑用地地块。
二、征收土地位置:柯桥街道中泽居委会地块、华舍街道小赭村地块、福全镇新对旗山村地块、福全镇新对旗山村地块、齐贤镇迎驾桥社区地块、齐贤镇迎驾桥社区地块、兰亭镇娄宫村地块、兰亭镇娄宫村地块、兰亭镇娄宫村地块、柯岩街道堰西居委会地块、柯岩街道丁巷居委会地块。
三、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1、 柯桥街道中泽居委会2.8058公顷,其中建设用地2.7890公顷、未利用地0.0168公顷;
2、华舍街道小赭村0.6927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6817公顷、未利用地0.0110公顷;
3、福全镇新对旗山村0.6651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6651公顷;
4、福全镇新对旗山村0.6420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6420公顷;
5、齐贤镇迎驾桥社区0.3468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3468公顷;
6、齐贤镇迎驾桥社区0.3593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3593公顷;
7、兰亭镇娄宫村0.3151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3151公顷;
8、兰亭镇娄宫村0.1161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1161公顷;
9、兰亭镇娄宫村0.7328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7328公顷;
10、柯岩街道堰西居委会0.0655公顷, 其中建设用地0.0655公顷;
11、柯岩街道丁巷居委会0.9874公顷, 其中建设用地0.9874公顷;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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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类名称 |
面积(公顷) |
土地补偿费标准
(万元/公顷) |
安置补助费标准
(万元/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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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 |
水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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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 |
7.7286 |
24.9750----29.0250 |
30.5250----35.4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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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每亩补偿4394元,合计184948元。
(三)青苗补偿标准:0元。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根据上述被征收土地所属村的意见,农业人员安置补助费原则上一次性补助到人。
六、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凡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现场调查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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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时间 |
登记地点 |
复核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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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街道中泽居委会 |
1月21日至2月13日 |
柯桥街道中泽居委会社区办公室 |
2009.0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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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舍街道小赭村 |
1月21日至2月13日 |
华舍街道小赭村村委办公室 |
2009.0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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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全镇新对旗山村 |
1月21日至2月13日 |
福全镇新对旗山村村委办公室 |
2009.0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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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贤镇迎驾桥社区 |
1月21日至2月13日 |
齐贤镇迎驾桥社区社区办公室 |
2009.0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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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亭镇娄宫村 |
1月21日至2月13日 |
兰亭镇娄宫村村委办公室 |
2009.0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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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岩街道堰西居委会 |
1月21日至2月13日 |
柯岩街道堰西居委会社区办公室 |
2009.0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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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岩街道丁巷居委会 |
1月21日至2月13日 |
柯岩街道丁巷居委会社区办公室 |
2009.0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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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将被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益。
特此公告
绍 兴 县 人 民 政 府
二 O O 九 年一 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