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县土资党委﹝2009﹞14号
关于胡江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镇(街道)国土所,局机关各科室(单位):
经局党委研究,并报经中共绍兴市国土资源局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复(绍市土资纪〔2009〕2号文件)同意:
胡江同志任中共绍兴县国土资源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
中共绍兴县国土资源局委员会
二○○九年四月二日
主题词:人事 任免 通知
抄 送:市国土资源局、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机关相关部门、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吴晓书记、马芳妹副县长
绍兴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09年4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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