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权公开出让公告
2011年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矿业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绍兴市矿业权出让交易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绍兴县国土资源局委托绍兴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组织绍兴县湖塘街道永联村毛婆溪及兴华-永联村小官山建筑用石材矿两宗采矿权公开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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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名称 |
矿区座落 |
矿区面积
(平方公里) |
开采标高(米) |
设计平均年开采规模 |
出让年限(年) |
出让方式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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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塘街道永联村毛婆溪建筑用石材矿 |
湖塘街道永联村毛婆溪地段 |
0.027 |
为+62米~+162米(CDHIJ内最低开采标高为+83米) |
10.17万立方米/年 |
10 |
挂牌 |
500 |
1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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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塘街道兴华-永联村小官山建筑用石材矿 |
湖塘街道兴华—永联村小官山地段 |
0.019 |
为+114米~+65米 |
3.75万立方米/年 |
10 |
挂牌 |
250 |
895 |
二、申请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1、竞买人资格要求: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已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独立矿山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投资人均可报名参加,报名参加湖塘街道永联村毛婆溪建筑用石材矿挂牌出让的竞买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70万元;报名参加湖塘街道兴华-永联村小官山建筑用石材矿挂牌出让的竞买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20万元。
2、报名时间:自2011年 11 月24 日起至2011年 12月28日下午4时止的工作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经审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当场领取《竞买资格确认书》。
3、报名地点: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绍兴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大厅。(地址:绍兴市火车站综合楼东侧车站路216号)。
4、报名所需资料:(1)竞买申请书(2)企业营业执照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独立矿山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企业名称登记证书》(3)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4)法人代表身份证(5)委托报名的,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以上材料(1)(3)(5)提供原件;(2)(4)(6)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5、受让规则:本次挂牌出让的两宗采矿权均不设保留价,增价幅度均为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报价最高者即为受让人。
6、采矿权出让金缴纳方式:采矿权出让价款在挂牌成交公示期满后的7日内缴纳成交价的50%,同时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余款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缴清,如在缴款期限前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则在采矿许可证办理前缴清。
三、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的支付必须为可在绍兴市区各家银行即时兑现的行社汇票。如竞买成交者无违约,保证金可抵作采矿权出让价款,未竞得人所交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保证金缴入账户:绍兴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账号:545201040000776;开户行:绍兴市农业银行广场支行。
四、挂牌报价时间及地点
(一)挂牌报价时间:自2011年12月19日起至2011年12月30日下午3时正的工作时间内。在挂牌报价期限截止时现场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由要求报价的竞买人在2011年12月30日下午3时前填写《挂牌出让现场竞价申请表》并交给挂牌工作人员,绍兴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在2011年12月30日下午3时10 分组织要求现场竞价的竞买人参照拍卖方式进行现场公开竞价。
(二)挂牌报价地点:2011年12月30日上午12:00时前,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绍兴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15号窗口报价;2011年12月30日下午2时起,报价地点调整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1大厅。
五、其他相关事项详见《出让须知》。
六、自本出让公告之日起一星期后可到绍兴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查阅及领取相关资料,可联系绍兴县国土资源局对挂牌采矿权矿区进行实地踏勘。
七、本次公开出让信息可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sxztb.gov.cn)和绍兴县国土资源门户网(www.sxtd.gov.cn)等网上查询。
八、挂牌出让咨询联系人
绍兴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陈小姐,电话:88021446
绍兴县国土资源局:马先生, 电话:84126025
绍兴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绍兴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