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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土地登记发证

点击量:957   发布时间:2008-05-29 15:29:12      发布部门:
办理事项:商品房土地登记发证
是否行政许可项目:非
设定依据:《土地管理法》第11、12、13、82条;《房地产管理法》第35、59、60、61、62条
办事程序:申请—受理—审核—报批
申报资料:一、单位:1、土地登记申请书;2、法人资格、法人代表人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3、契税证复印件;5、购房合同原件;若委托登记的还应提供;1、土地登记委托书;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个人:
1、土地登记申请书;2、身份证复印件‘3、契税证复印件;4、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5、购房合同原件;若委托登记的还应提供:1、土地登记委托书;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承诺时限:单位20个工作日,个人7个工作日
收费项目:土地权属调查发证工本费
收费标准:权属调查10元/宗、发证工本费20元/本
收费依据:浙价费(1991)60号、国计价格[2001]17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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