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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使用费征收

点击量:806   发布时间:2008-05-29 15:31:02      发布部门:
办理事项:采矿权使用费征收
是否行政许可项目:非
设定依据:《矿产资源法》第5条;《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9条;
办事程序:申请—受理—审核—征收
申报资料:采矿许可证及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承诺时限:即办
收费项目:采矿权使用费
收费标准:1000元/平方公里。年,不足0.5 平方公里的以貌取人0.5平方公里计算
收费依据:国务院第241号令第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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