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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

点击量:1404   发布时间:2008-05-29 15:31:20      发布部门:
办理事项: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
是否行政许可项目:非
设定依据:《矿产资源法》第5条;《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2—9条;
办事程序:申请—受理—审核—征收
申报资料:1、采矿许可证副本;2、(半年度/全年)矿山企业销售江总表
承诺时限:即办
收费项目:矿山资源裣费
收费标准:按销售收入的0.2—4%(矿种不同费率也不同)收取
收费依据:国务院150号令第2至9条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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