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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第13期(总第三十九期)

点击量:657   发布时间:2009-07-28 09:51:20      发布部门:办公室

 

 

 

09年第13

(总第三十九期)

 

           二○○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农村私人建房专项督查情况通报

 

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私人建房用地管理,不断强化对已批准农村宅基地督查检查,由局分管领导牵头,窗口办、地籍科、监察室、办公室、监察大队等相关科室人员,分四组于6月中旬对全县已批准的农村私人建房户拆旧建新情况、国土所落实“四公开、四到场、一监督、一台帐”制度情况等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督查结果通报如下:

本次督查,通过随机抽取0708两年来全县18个镇(街)53个行政村90户农村私人建房户,采取核对建房审批材料、查阅台帐资料、实地踏勘、现场询问国土所和村负责人等方式进行。抽查到的90户建房户中,已建成的有61户,未动工建造27户,在建的2户。总共应拆除旧房88户,已拆旧46户,未拆42户。在未拆的42户中,尚未动工建房的27户;旧房为串架房或屋心屋不能拆除的7户;与村委签订协议(向村委缴纳押金待新房建成后拆除或今后遇规划调整由村委统一拆除)的5户,由村委调剂的1户,已建新未拆旧的2户。

在检查中还发现,部分建房户未按批文规定,移位建房,个别建房户存在未经审批擅自超建现象,此外,还有部分建房户存在大面积建造围墙现象。

“拆旧建新”落实情况较好的有柯华所、夏履所、孙端所、富盛所等,在批前、批后管理上工作比较扎实,措施比较得力,抽查应拆的旧房全部拆除。

从这次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国土所能较好执行农村私人建房的相关政策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四公开”、“四到场”、建立私人建房分户台帐,但同时也发现部分国土所“四到场”落实情况尚不尽人意,个别所在建房砌基时未到场,使得批后监管失效,致使部分建房户存在移位、转向、少批多建等现象,其中问题较为突出的有:杨汛桥镇竹园童村、横山村4户人家移位建房,钱清镇、湖塘街道各有2户存在移位建房和少批多建现象,马鞍镇国庆村何顺金等3户大面积建造围墙等。对此,以上四个国土所要引起高度重视,仔细查找原因,及时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于一周内报局监察室,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局党委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希望各镇(街)国土所继续严格执行好农村私人建房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做好宣传,落实责任,加强监管,真正使农村私人建房的管理工作步入依法有序轨道。

 

 

  送:各镇(街)国土所、局机关各科室(单位)

  送:省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县委办、县府办、马芳妹副县长

绍兴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09年7月27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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