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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出台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和规范管理新政策

点击量:690   发布时间:2009-10-22 13:37:33      发布部门:办公室

 

 

 

09年第18

(总第四十四期)

 

           二○○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绍兴县出台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和规范管理新政策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切实改善民生,扩大农村投资和消费,加快推进城乡新社区建设,绍兴县于近期先后出台《关于大力抓好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和规范管理的意见》和《加快推进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和规范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进一步规范我县农房改造建设行为。新政策主要体现以下特点:

加强组织领导

县里成立以县政府领导为组长,建设、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国土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单位的规范农村建房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农房办),负责全县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和规范管理工作,对土地指标安排、项目立项、规划审批、建设管理等进行协调和监督。

坚持规划在先

文件要求全县各镇(街)以“三集一化”为基本要求,加快组织优化城乡新社区规划,着重编制好以开发区、各镇(街)为单位的城乡新社区布点规划和以社区为单位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今后对没有完成规划编制并通过评审的村,一律不予审批农村建房。

实行联合会审

从今年810日开始,对全县各类农村住房改造建设项目都将实行镇(街道)、开发区申报,县农房办组织联合会审制度。其中以工程项目方式实施的农民公寓、联立式住房和村级物业用房统一纳入联合会审由县农房办组织实行联合一站式审查;其他农户自建的旧房翻建(扩建)由县农房办委托所在县级授权镇、开发区实行联合一站式审查。

严控用地规模

按人均100平方米的标准严格控制整个社区的所有建设用地面积总量。坚持以农民公寓为主体,遵循“推进公寓式,规范联立式,严控独立式”的基本方针,多层、跃层农民公寓建筑面积控制在大户220平方米及以下,中户180平方米及以下,小户135平方米及以下;高层公寓的户型面积在多层公寓的基础上分别增加大户15平方米、中户10平方米、小户5平方米。联立式住宅占地面积分别按小户75平方米以下、中户95平方米以下、大户115平方米以下进行从严控制。同时,严格控制建设技术指标,多层和跃层式农民公寓地块容积率控制在1.25以上,且规划地块原则上不小于10亩,允许统一规划,分期实施;联立式住宅地块容积率控制在1.1及以上,且三户联体以上;高层公寓地块容积率要求在1.7以上。

加强批后监管

实行备案审批制、“五到场”批后管理手册制和联合验收制度。经县农房办联合会审同意的项目,授权镇、开发区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认真履行上报备案制度,月初上报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县建设局、国土局要保障管理力量,根据要求实行“地块建筑放样到场”、“基槽验线到场”、“施工过程到场”、“主体建筑验收到场”、“综合验收到场”的“五到场”制度;工程完工后,由县农房办牵头组织对以工程项目方式实施的农村住房改造项目进行联合验收。

创新激励机制

根据年度城镇农村新社区新增建设用地需求,确保当年计划用地指标总量10%左右、复垦指标20% 以上用于农村住房建设。建立农民宅基地退出补偿和节约奖励机制。对已在城镇购置商品房定居的农民,如自愿退出所有宅基地且以后不再申请新宅基地的,可按退出的宅基地合法面积,给予每平方米300元的经济补偿;以农民公寓形式建房并拆除和退出全部宅基地的,按联立式宅基地新的控制面积标准,给予每平方米150元的奖励。完善宅基地退耕复耕指标回购储备、调剂使用激励机制,通过宅基地整治并经安置后的溢余土地,实行退宅还耕后,由县按每亩10万元的标准进行以奖代补到镇村,回购复耕指标。

文件同时对县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和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绍兴县国土资源局主要承担负责落实农村住房改造建设项目的用地报批;严格按规定处置保留调剂旧房;指导督促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旧村复垦验收、宅基地退宅还耕,完善宅基地退耕复耕指标回购、储备、调剂使用激励机制;会同镇(街)、开发区依法进行地质评估;参与农房改造建设项目定点放样和负责查处违法用地等工作职责。各镇(街)国土所要严格执行好县委县政府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做好宣传,落实责任,规范程序,加强监管,使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和管理工作不断步入依法有序轨道。

 

绍兴县国土局举行新进大学生座谈会。为深入了解2008年以来新进大学生的思想动态,关注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倾听他们对国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1015日上午,绍兴县国土资源局举行了一次新进大学生座谈会。局党委书记、局长阮胜,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徐凤潮,局办公室、监察室负责人等与去年新招聘进国土系统的12位大学生进行了座谈。

会上,新进大学生各自畅谈了走出校园,踏入工作岗位以来的学习工作情况和思想状态,分享了自己的体验与感受,并结合自己的工作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

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徐凤潮代表县局党委表达了对新进大学生的热忱欢迎,并希望他们能够扎根本职,献身国土事业,在各自岗位上充分施展自己的才华,积极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并对大家提出了三点希望和要求:一是希望大家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工作不息,学习不止,努力加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二是希望大家珍惜岗位,踏实干事,努力锻炼培养自己,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履职意识和服务意识;三是希望大家严格要求自己,加强自身修养,在工作中坚持原则,依法行政,正确对待个人得失,以健康的心态、阳光的形象、过硬的技能尽快融入国土系统大集体中。

 

绍兴县国土局开展2009年度系统“法纪读书月”活动。为进一步推进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提高队伍政治业务水平,扎实推进学习型国土建设,局在9月份开展了2009年度“法纪读书月”活动,今年的活动主题是:突出廉政教育,规范从政行为,重点学习内容为相关刑事法律知识、党纪党规、最新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局相关制度等。

为增强学习效果,912,局组织全体在职人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邀请县检察院预防科赵科长就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做典型案例剖析及相关刑事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同时,局各分管领导还就相关业务工作进行了集中授课。

这已是局连续第三年开展“法纪读书月”活动,局党委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把“法纪读书月”活动作为提升自身修养、规范从政行为及巩固、补充现有业务知识的良机;要注重集中精力参加培训,经常性地开展自学;要学以致用,活学活用,在开集中培训和日常学习的同时,更应注重把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精神贯穿到实际工作中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理论指导实践,力争把“读书月”活动办成局的一个特色节目和精品活动。

近日,局还组织全体参学人员参加了统一闭卷考试,126位参考人员均在考试中取得较好成绩,一次性通过率达100%。

 

 

 

 

 

 

 

 

 

 

 

 

 

 

 

 

 

 

 

 

 

 

 

主送:各镇(街)国土所、局机关各科室(单位)

抄送:省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县委办、县府办、马芳妹副县长、孙哲君副县长

绍兴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09年10月21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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