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情况2008年第三期
二○○八年三月四日
以保护保障、节约集约、维稳维权为目标,
进一步把“亩产论英雄”理念落到实处
——县政府对今年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2月28日下午,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人口资源环境工作会议,总结去年工作,部署今年任务。市委常委、县委书记徐焕明同志在会上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二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县“两会”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抓好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全力推进科学发展、率先发展。
县委副书记、县长冯建荣同志作工作报告。他在报告中对今年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出了新任务与要求,他提出,2008年度的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要以保护保障、节约集约、维稳维权为目标,进一步把“亩产论英雄”理念落到实处。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精神,切实落实管住总量、用好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的原则和要求。主要做好五方面工作。
一是毫不动摇地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耕地是粮食生产的第一资源,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就是保护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就是保障粮食安全。要继续坚持确保基本农田一分不减的原则,进一步落实镇(街)的耕地保护主体责任,深化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力争新增耕地1500亩,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二是切实用好有限稀缺宝贵的土地资源。
一抓规划修编。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按照“守住耕地红线,节约集约土地”的要求,严格界定规划修改项目,严格控制规划修改规模,严格设定规划修改程序,做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试点工作。结合试点工作,按照工作部署,继续推进第二次土地调查,摸清我县真实准确的土地家底,建立完善国土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今年要完成全县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城镇数字地籍城区部分调查和耕地后备资源分布利用状况调查,并建立数据库。
二抓存量盘活。严格执行县委(2007)140号文件精神,千方百计挖掘企业存量用地潜力,对长期闲置土地加大依法处置力度,直至无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严格落实土地“双控”指标,确保新批工业项目投资强度达到220万元/亩以上,容积率在1.1以上,建筑密度在40%以上,绿地率在15%以内,单位土地产出等效益明显提高。全年力争盘活闲置土地4000亩。
三抓增量保障。进一步增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指标区域及行业分配结构的调控引导作用,做到急重项目努力确保,优质项目优先保障,一般项目限量竞争,重点保障好节能降耗、循环经济、重大基础设施、新农村建设等项目。抓好土地储备、供地和用地报批,力争新增建设用地指标5000亩。加强省重点项目申报工作,力争获得一批省追加指标,确保重点项目指标数居全市县(市、区)首位。
四抓公开出让。要大力推进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完善工业用地公开出让机制,严格执行工业用地公开出让的底价或成交价不低于县核定的分区域、分产业的最低地价标准的规定。要统筹安排经营性用地出让计划,把握节奏,有序推出,科学招商,保障成功,防止地价的大起大落,确保土地出让成交额50亿元,争取60亿元。
三是积极拓展新的建设用地空间。一要坚持因矿制宜、循环利用,全面推进矿山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继续开展矿山储量动态监测,加快合理布局,强化生态治理,力争当年复绿8万平方米、平整利用矿山废弃地1100亩,累计废弃矿山治理率力争达到75%以上。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要完善政策措施,深入开展土地整理工作, 进一步加大建新拆旧力度。大力开展“城中村”、“空心村”整治工作,坚持向拆迁要空间、要土地,好、快、稳、省地推进拆迁,确保全年完成150万平方米,力争超200万平方米。积极探索建立农村空闲宅基地退出机制。今年要在搞好试点的基础上,逐步面上推开。
三要按照“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建则建、宜居则居”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政策,以不破坏整体生态环境为原则,科学开发利用好低丘缓坡和滩涂等后备土地资源。
四是切实保障农民利益。抓紧出台并认真落实关于加快建设农村新社区,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实施意见,认真落实刚刚修订出台的《绍兴县征收集体土地暂行办法》和《关于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提高征地补偿标准,提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待遇,做到即征即保、即征即转。稳步推进高层安置房、多层农民公寓建设。完成全县农村所有不宜实行集中供养的五保户、低保家庭中的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的住房救助,以及特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在此基础上,采用置换、改建等方式将救助范围扩大到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柯桥城区四个街道要新启动2个以上村、居委会的城中村改造,面上各镇至少要有3个以上村建设农民公寓。认真落实农民建房政策,坚决制止乱搭乱建,争取全县再解决2000户农村住房困难户建房问题。
五是严格土地执法。巩固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专项行动和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成果,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责任追究制,依法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