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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国土资源局四月份工作安排

点击量:617   发布时间:2010-03-31 16:34:34      发布部门:办公室

 

 

 

 

 

 

 

 

(月度计划)

第六十三期

绍兴县国土资源局编                   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县国土资源局四月份工作安排

 

 

一、   局主要工作

1、依法规范,组织开展“土地征收月”活动;加快进度,全面开展甬绍金衢成品油管道工程(绍兴县段)项目借地工作。

2、结合督察,切实开展违法用地的制止和查处工作。

3、动员培训,全面实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

4、开展好“4.22地球日活动,编制好2010年度全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5、配合协作,抓紧开展下达指标的农转用组件报批。

6、加大力度,着力实施经营性、工业性项目用地的公开出让。

7、做好2010年度数字地籍调查项目招标准备,做好第二次土地调查、地籍管理规范化和城镇数字地籍调查等项目考核与验收。

8、各司其职,切实做好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议案的办理、走访工作。

9、仔细盘点,做好系统固定资产登记编号工作;精心安排,组织系统干部职工的健康体检。

10、开展好系统网络维护工作检查,组织好全局办公自动化培训。

二、各科室工作                                           

(一)办公室

1、对县人大十三届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政协十届四次代表议案的办理情况进行走访。

2、做好系统干部职工健康体检的准备工作。

3、协助今年有基建任务的国土所办理好相关手续,并督促尽快开工。

4、做好系统电话号码簿更新工作。

5、对全系统固定资产进行核查。

6、做好系统行政、事业代码证更换工作;并上报局属事业单位职能资料。

7、做好档案室扩容改造和局网站日常维护工作。

8、开展好系统网络维护工作检查,组织好全局办公自动化培训。

(二)资产科

1、完成经营性用地公开出让供地7宗,面积100亩。

2、完成工业用地公开出让报批工作,宗数9,面积242.57亩。

3、完成公开出让成交后具体项目材料齐全出让金缴清归档9幅,面积205亩。

4、组织报县审批国有土地使用权超容积率或改变土地用途资产处置项目5只,涉及补缴土地出让金面积141.23亩。

5、报县审批土地转让项目6只,面积57亩。

6、参与经营性用地综合复核验收项目2只,面积50亩。

7、继续开展企业解困服务工作。

8、完成2009年度供地材料归档工作。

(三)地籍科

1、认真做好地籍登记和变更登记工作。

2、根据上级安排,认真做好第二次土地调查、地籍管理规范化和城镇数字地籍调查等项目考核、验收工作。

3认真调处土地权属纠纷和地籍信访案件,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4、做好2010年度数字地籍调查项目招投标前的准备工作

(四)地矿科

1、起草完善我县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时开展稽东镇陈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和高阳公路边坡及富盛镇文山村泥石流地质灾害隐患点调查设计的招标等前期准备工作;协助杨汛桥镇政府做好双尖山南坡废弃矿山治理的招标工作。

2、做好县人大及政协提案、议案的回复。

3、继续做好平水梅园石料矿、湖塘永联石材矿的拟设矿山报批工作。

(五)监察科(监察大队)

1继续开展土地卫片执法监察工作。

2、继续开展来信、来访、转办、调处工作。

3、继续做好世博会前重点信访摸排及稳控工作。

4加大动态巡查力度。督促、协助镇街对新违法用地上的建(构)筑物的拆除工作。

5、对巡查发现的重大违法用地案件,进行立案查处

(六)用地科

12010年度下达的第一批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及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报批组件工作。

2、做好各项规费的预缴款收缴工作。

3、做好杭长客专土地报批的前期准备工作。

4、做好2009年度新增及存量建设用地的划拨、集体使用、协议出让的供地工作。

(七)财务科

1、做好土地、矿山出让金的审核、登记和矿产资源补偿费、罚没款的征收管理。

2、做好日常财务工作。

(八)行政审批服务科

1、做好日常受理、审核上报、发证等工作。

(九)事务所

1、开展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

2、踏勘土地开发复垦项目。

(十)评估中心

1、继续做好全县新一轮基准地价调整工作。

2、积极做好相关县城有关经营性用地的估价工作。

(十一)储备中心

1、努力实现经营性用地公开出让开门红。

2、继续做好土地出让金收缴工作。

(十二)统征办

1、开展“土地征收月”活动。

2、全面开展甬绍金衢成品油管道工程(绍兴县段)项目借地的签约工作。

3、继续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审核工作。

 

 

 

 

 

 

 

 

 

 

 

 

 

 

 

 

  送:各镇(街)国土所,局机关各科室(单位),局领导

  送:市国土资源局、县委办、县府办、马芳妹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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