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室工作职责
1、监督检查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决定、命令的情况; 2、调查处理纪检监察范围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 3、受理不服本局作出的处分决定的申诉;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行风效能建设、政纪政风教育。组织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的政策研究; 4、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5、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人才规划,指导国土资源管理队伍建设工作; 6、负责实施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外事管理和出国人员政审; 7、负责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称评聘管理和国土资源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8、负责国土资源科技管理和对外合作交流; 9、负责全县国土资源系统中层干部的配备、考核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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